1. 方案一览
适应症。 本方案面向五六岁及以上、仍然尿床(夜间遗尿)的孩子,前提是已有医生看过孩子,且没有发现任何需要医生处理的问题。遗尿可以是原发性的,也可以是继发性的。本方案主要针对单症状性遗尿,即没有其他排尿症状的形式;非单症状性的形式,只有在日间症状已由医生处理之后才适用。这些术语的定义见第 3 节。
参照模型。 遗尿报警器治疗:孩子一开始排尿,传感器就会触发铃声(第 10 节)。在简单措施不够时推荐使用(第 9 节;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linical Excellence,2010;下称 NICE),并被国际儿童尿控协会(International Children's Continence Society)与去氨加压素一起列为一线治疗(Nevéus 等,2020;下称 ICCS);去氨加压素是一种减少夜间尿液生成的药物,只能由医生开具(第 7 节)。
形式。 与孩子及其父母进行五次会谈,每次 45 分钟;另在开始使用报警器一周后进行一次简短的电话联系。如果父母的怒气或精疲力竭导致报警器需要推迟,则另加一次与父母的会谈(第 2 节)。第 2 次会谈安排在最初两周的基线日历(第 6 节)之后;最后一次会谈在孩子达到连续十四个干爽夜时进行,最迟在使用报警器三个月后进行。
目标机制。 教会孩子的大脑在睡眠中对膀胱充盈的信号作出反应——醒来,或者憋住。报警器不是惩罚:它一夜又一夜地把排尿的开始与醒来联系在一起。
会谈
内容
本次会谈的产出
1
评估,核实医学意见
排除警示信号,开始记录日历
2
解释,打好基础
取消惩罚,决定形成书面
3
引入报警器
流程已演练,角色已分配
4
四周时的回顾
记录早期迹象,决定注明日期
5
十四个干爽夜,以及之后
停用与复发的书面计划
家庭带走的东西。 四张可打印的表格,列于第 15 节:我的夜晚日历、报警器响了的时候、给父母、我那些算数的努力。
本方案与本网站其他手册的区别。 它很短,而且首先不是心理学的:心理学家在这里去除羞耻和惩罚,让一种主要因中途放弃而失败的治疗变得可行。
2. 开始之前
三个事先的决定
有医生因为这个问题看过孩子吗? 如果没有,这是首先要争取的。
有没有警示信号? 如果有,方案就要等待医生的意见。清单见第 4 节。
这个家庭现在能承担一个报警器吗? 愤怒、精疲力竭或者认为孩子应当负责的父母,会让治疗失败。NICE 认为这是在现状下不提供报警器的理由:先通过第 2 次会谈中的解释和停止惩罚来处理这种氛围(第 9 节)。如果经过这次解释后父母仍然愤怒或精疲力竭,就推迟使用报警器:您先在一次新增的会谈中与他们一起处理这种氛围,然后再提出报警器。
本手册不涉及的内容
本手册不处理白天的排尿问题(第 4 节)和便秘,它们属于医生的范围。它也不适用于五岁以下的孩子,在这个年龄尿床仍然很常见。
3. 分类系统怎么说
类别,重新表述
这些表述是我们自己的措辞:确切原文请参阅 DSM-5-TR(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, 2022)和 ICD-11(世界卫生组织, 2022)。
在 DSM-5-TR 中。 该手册描述的是反复在床上或衣服里排尿,多数是非自主的,每周至少两次、连续三个月,或者伴有明显的痛苦或功能受损,发生在年龄或发育水平至少五岁的孩子身上,且没有物质或躯体疾病可以解释。该手册区分夜间型、日间型和混合型。
在 ICD-11 中。 遗尿症列在排泄障碍之中,年龄界限相同,也分同样的三种形式。
ICCS 的术语
这是儿科医生和泌尿科医生使用的术语(Austin 等,2016)。
遗尿。 这个词专指睡眠中的漏尿;白天的漏尿称为日间尿失禁。这是与 DSM 的主要区别。
单症状性与否。 如果孩子没有任何其他排尿症状,也没有膀胱问题的既往史,遗尿就是单症状性的;一旦存在其他症状,尤其是白天的症状(第 4 节),就是非单症状性的。这一区分会改变治疗:白天的症状要在本方案开始之前由医生处理(第 1 节)。
原发性或继发性。 如果孩子曾经连续干爽超过六个月,遗尿就是继发性的;如果从来没有干爽过,就是原发性的。
两个参照点
很常见 :根据 Cochrane 综述(Glazener 等,2005),五岁儿童中有 15% 至 20%,年轻成人中最多可达 2%。遗尿在男孩中更常见,而且有明显的家族性。
很多孩子会自己变干,但不是所有孩子 ,而未经治疗的遗尿会带来持久的心理社会风险(Nevéus 等,2020)。
4. 什么属于医生,什么属于您
规则
方案只在获得医学意见之后才开始。而且任何警示信号出现时,都要在任何行为干预之前先获得医学意见 ,包括在随访中途。
警示信号
强烈口渴、尿量多、疲倦或体重下降 ,尤其伴有新近出现的遗尿:这是糖尿病初发的表现,当天就要就医。
几天或几周内出现的继发性遗尿 ,要先由医生看过,再考虑任何心理学假设。
排尿时灼痛、发烧 ,或者反复尿路感染。
白天的症状 :漏尿、尿急、每天排尿超过七次或少于四次、排尿时需要用肚子使劲、尿线细弱。
便秘或大便失禁 ,治疗它们有时会使遗尿消失。
习惯性打鼾或睡眠中呼吸暂停 :有些孩子在梗阻解除后就不再尿床(Nevéus 等,2020)。
神经系统体征 ,比如行走困难或腿部无力,或者下背部的异常,比如一簇毛发、一个小凹陷或一块斑,这些由医生检查。
以及顽固的遗尿 :经过规范治疗仍不见效。
角色分工
医生负责 :检查、尿液化验和测量、便秘和日间症状的治疗,以及任何用药决定。
您负责 :影响程度、家庭氛围、伴随的困难、报警器的可行性,以及行为治疗的实施。
5. 什么在维持遗尿,什么不是它的原因
三种机制,常常并存。 夜间尿量过多;膀胱过早收缩,或者夜间容量减少;以及在膀胱充盈的信号出现时没有醒来。报警器训练的正是最后这一点。家族因素很强:在父母本人同意的情况下,告诉孩子父母中有一位也曾经这样,会让孩子大大松一口气。
这不是意志问题。 这些机制没有一个能靠意志控制。认为孩子“只要努力一下就行”的想法是错误的,而且代价最大。
它本身不是一种心理障碍。 大多数遗尿儿童没有心理障碍。有相当一部分儿童有——根据 ICCS 的综述,大约为 20% 至 30%(von Gontard 等,2011)——伴有日间尿失禁时比例更高。要去筛查;不要预先假定。
使它持续的因素 :未经治疗的便秘,以及一切导致治疗失败的因素——羞耻和惩罚(第 14 节)、在疗效反应的最初迹象出现之前就被放弃的报警器(第 11 节)。
本课程仅面向从业者 它写给心理健康从业者,需先提交职业证明,再订阅专业方案。
后续内容
6. 评估 7. 研究确立了什么,以及药物的位置 8. 第 1 次会谈 —— 评估,并核实医学意见 9. 第 2 次会谈 —— 解释,并打好基础 10. 第 3 次会谈 —— 引入报警器 11. 第 4 次会谈 —— 四周时的回顾 12. 第 5 次会谈 —— 十四个干爽夜,以及之后 13. 特殊情况 14. 无效或有害的做法 15. 表格及其使用方法 16. 忠实度:不能放掉的六个点 17. 常见问题 18. 参考文献 常见问题
从几岁开始应该治疗?
ICCS 建议从六岁起积极治疗,NICE 则要求不要仅凭年龄就把更小的孩子排除在外。真正的标准是孩子受困扰的程度和他参与的能力。
报警器叫不醒孩子。
这在开始时很常见。父母听到铃声,在几周内把孩子完全叫醒;更响的铃声或振动器可能有帮助。一个关掉报警器又接着睡的孩子,并没有在接受治疗。
夜里可以继续用纸尿裤吗?
使用报警器期间不行,因为报警器必须立即感知到潮湿。除此之外,这是舒适与否的问题,而纸尿裤绝不能用来让孩子难堪。
那在朋友家过夜或学校组织外出过夜时怎么办?
请和孩子一起制定一个具体计划:一位知情且会保密的成年人、替换衣物、事先安排好的如厕时间。这也是临时使用去氨加压素的经典指征,前提是医生认为有用。
孩子不想用报警器。
不要强加:孩子拒绝的治疗会失败。保留简单措施和奖励,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,并和医生谈一谈。